关于征集评选2021年度青岛律师涉法涉诉信访 申诉 再审 典型案例及专业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06:5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市中院、市律协要求,市律协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专业委员会现面向我市律师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律师涉法涉诉信访申诉、再审典型案例及相关专业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现将案例、论文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青岛市律师或实习律师,并系申报涉法涉诉信访、申诉、再审案件的承办律师或实习律师。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及相关论文申报类别包括:

  1.律师具体参与化解成功的信访案例(以信访人确认或信访事项结案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或相关论文;

  2.律师代理申诉、再审成功案例(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裁定书法律文书为准,已被裁定中止执行的裁判文书所涉案件除外)或相关论文;

  每位律师申报案例或相关论文数量不限。

  (二)相关案例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并生效(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落款时间为准)。

  (三)申报案例或相关论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指导性。申报案例或相关论文能够反映我市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再审工作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2.代表性。律师在参与案件过程中使用了创造性的思路,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对案件的处理产生积极影响,对同类案件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3.公开性。案例或相关论文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案例公开要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4.影响性。案例或相关论文在业内、全市乃至全国具有正面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案例基本信息(首页)。包括案例类型、报送时间、法院判决时间、法院名称、代理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地址、电话(单位电话和撰稿人手机)。

  (二)案例内容。包括案情介绍、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司法文书、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相关专业论文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案例或相关论文应同时提交PDF和Word文档及生效法律文书PDF文档,案例或论文文档命名格式为“典型案例/专业论文-题目-作者”,生效法律文书文档以文书字号命名。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条件和格式提交申报材料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四、文本规范

  (一)页面设置

  1.纸张大小:A4纸(21厘米×29.7厘米)

  2.版面要求: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15厘米,右面距3.15厘米,页脚距边界2.5厘米。

  3.页码使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左右各加一条短横线,如:“-1-”。页码对齐方式为中间。

  4.默认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行距为30磅,首行缩进2字符。

  (二)正文

  1.主标题在第二行居中排,使用宋体二号,主标题后空一行。

  2.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四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括号如:“(1)”。

  3.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4.注释一律用四号楷体,按顺序编号,序号使用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如:“[1]”,放于文章最后。有参考文献的按注释格式放于注释后面。

  五、申报方式

  案例、论文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请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专业委员会邮箱zpffhs@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典型案例/论文+姓名+律师所名称”。

  申报材料递交成功以收到邮件且正常打开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市律协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委员会邀请资深法官、法学教授、律协领导、律师对上报的案例及论文进行评选;获奖案例、论文将择优推荐参加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等优秀案例或论文评选。

  (二)市律协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每人至少申报1篇案例或相关论文、入选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事务所库的律所每所至少申报2篇案例或相关论文。

  (三)申报人应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四)本次案例、论文申报及评选情况将作为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库律师事务所、入库律师的考核及评选重要依据。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张满秋  135 8923 1215

  高  峰  186 6972 9635

  

  

  

  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代理专业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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