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23:57

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21年度律协会费的通知》要求,对于首次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减免上缴省律师协会的会费,只征收上缴全国律师协会的会费150元(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山东律师150元/人/年)。本次收缴会费所称“首次执业的律师”是指2018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会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今年继续按照《山东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取2021年度会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市直及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西海岸新区、城阳、即墨等7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15000元/年,2021年度设立的律师所免交团体会费;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2000元; 2018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取得执业证的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150元。

(二)胶州、平度、莱西等3市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12000元/年, 2021年度设立的律师所免交团体会费;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1500元;2018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取得执业证的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150元。

(三)公司律师事务部团体会费为15000元/年,公司公职律师个人会费为100元/年。

二、缴纳方式:各区市联络组(律师协会)负责代收所属律师所及律师的会费,集中上交市律协;局直律师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办公室可直接将会费汇款至市律协账户。市律协将按省律协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时间,汇总上缴。缴纳会费(不收现金)请直接转账或汇款,汇款单用途栏填写(××所个人会费2000××人、1500××人、150××人),市律协财务将以此备注开具社团会费票据。

收款单位:青岛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青岛建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37101986710051011000

三、汇款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26日。

四、领取发票时间详见《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五、地点: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8层市律协财务处。

联系人:马杰、史华  电话:85663550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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