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 “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08:53

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展示青岛青年律师风采,加强行业沟通交流,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激励广大青年律师创先争优、成长成才,推动我市律师事业跨越式发展,在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共青岛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决定开展“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和“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全市广大青年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二、评选机构

组织领导:中共青岛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青岛市律师协会

组织实施:青岛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律师协会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

            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三、评选原则

1.评选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兼顾平衡原则。确保评选覆盖面,做到律所间和区(市)间平衡,避免过分集中在个别律所和区域,使其更具代表性;

3.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被评选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优良、职业道德高尚、社会形象好,并结合工作业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评选范围、数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2019年1月1日前取得执业证)的青年律师;参评“青岛市十佳律师”的,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2017年1月1日前取得执业证)。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恪守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五年内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敬业,工作业绩突出,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具有行业奉献精神。勇于承担律师行业发展责任,自愿服务协会会员,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5.担当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法律援助、公益普法等,在青岛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

6.业务收入。申报人员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城阳区、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和局直律师事务所的,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上;申报人员为其他区市的,近三年业务收入明显高于该区域律师行业收入人均数额(推荐评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应为100万元以上);

7.参加过“1+1”法律援助、东西部协作、在防疫抗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青年律师优先考虑。

此前已荣获市级以上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的,不再参与评选本次“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可参加评选“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已获评“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本次不再参评。

五、评选程序与办法

1.组织申报。本次评选活动,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到所属每家律所和律师个人;由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律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进行申报。青年律师人数300以上的区市,每个区市可以推荐2名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其他区市可推荐1名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局直律师事务所根据符合年龄及执业年限等条件的青年律师,每所最多可推荐1名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律师事务所推荐优秀青年律师名额详见附件1。

2.初审。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和秘书处对“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及“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对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律师事务所推荐的“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3.评审。中共青岛市律师行业委员会、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根据初审情况、网络投票结果等具体申报情况,确定“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公示对象和20名“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 “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确定后采取现场公开评审形式,邀请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各单位、高等院校等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及律师协会派员组成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现场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拟表彰“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名单。

4.公示。根据要求对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组织审定。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由中共青岛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最终确定人选。

6.表彰。

六、具体要求

1.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各律师事务所对此次评选表彰要予以高度重视,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推荐评选出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优秀青年律师,展示我市律师业的良好形象。

2.报名须提交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表彰证明文件及助学助残扶贫救灾捐资凭证复印件。

3.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同时需提交电子版,表彰证明文件及助学助残扶贫救灾捐资凭证须准备原件以供审核。

4.申报表正反页打印,事迹材料文字要生动、简洁,字数在3000字以内,要依据评选表彰标准,通过具体案例、事实以及承办案件具体数字等内容,真实反映律师在执业服务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5.申报十佳青年律师须另外提交300字以内个人及事迹简介。

以上材料及《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律师所请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市律协邮箱:qdlsxh@126.com

联系人: 盛莹        电话:85760360

市律协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B座28楼

 

附件: 附件1“优秀青年律师”推荐名额表.docx

附件2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申报表.docx

附件3 青岛市优先青年律师(十佳青年律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x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12日


最新发布
01
2017-01
关于表彰第四届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决定鲁律协〔2017 〕2 号
12
2019-12
关于表彰“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青岛市优秀律师”的决定
03
2020-03
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1对1”免费法律服务的通知
01
2021-01
青岛市律师协会“青岛律师希望小学”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02
2021-02
李秋航律师获评 “全省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