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六十一期实习律师面试考核网络远程面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15:25

律协各区市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律协考核委员会拟对第六十一期提交面试考核申请的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

2022年5月17日 (周二)、19日(周四)

2022年5月24日 (周二)、26日(周四)

二、面试系统

腾讯会议(提前在电子设备上下载腾讯会议软件,使用最新版本),会议号另行通知。

三、网络面试流程

1.核验身份:考生拿出身份证,将身份证正面面对镜头,静置约4秒钟,以便考官核实身份;

2.自我介绍:实习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实习情况、工作背景等;

3.互动问答:考官根据面试考核内容结合实习律师提供实习期间参与的案卷情况,进行面试提问环节;

4.考核结束:面试考核完毕,考官宣布面试结束,实习人员自动退出网络会议室。

四、设备及环境要求

1.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1台+手机1部(备用),可以正常进行视频通话功能。

2.网络建议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务必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提前将无关电脑/手机程序全部关闭,面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保证面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面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须关闭。

3.面试环境要求,考生必须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远程面试,除考生本人外,面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

4.设备摆放要求,摄像头正对考生,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面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5.个人仪表要求,面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五、注意事项

1.实习人员面试时需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应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确保网络通畅及电子设备电量充足。

3.未接到进入网络会议室通知的,不得提前进入;面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期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网络不通畅无法支持线上面试的,在当期考核时间段内仍无法上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面试资格。

4. 如安排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本次面试考核应在面试考核前联系市律协做出相应调整。

六、面试考核分组和时间安排表(含微信群组二维码)

见附件(附件链接如下,可点击下载)

附件:面试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表(含微信群组二维码).xls
    面试考核共四天分四组,《面试考核分组和时间安排表》内附四个工作表,请注意查看。各组内附微信群组二维码,各组成员扫码进入,未进群者视为放弃本期面试考核资格,进群后修改群聊名称为:律所+姓名,以便核实身份。

 

 

联系电话:0532-85760360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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