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律师会员服务工作,现将2024—2025年度律师职业险、人身险统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信息材料填报
(一)律师职业险
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填写《律师事务所职业险投保确认清单②》《律师职业险投保人员清单③》《职业险发票清单④》,请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律师协会,电子版请携带U盘前来提报。
(二)律师人身险
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填写《律师事务所人身险投保确认清单⑥》《律师人身险投保人员清单⑦》《人身险发票清单⑧》,请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律师协会,电子版请携带U盘前来提报。《团体健康告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个人健康告知书》纸质版并签名。
各律所要依据《个人健康告知书》,告知首次(含中断)参保人员,本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30天(保单生效后30天为等待期,续保人员不涉及等待期)。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填写《团体健康告知书》《个人健康告知书》,认真核对每位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已有既往病史人员应告知请勿参保。
参保人员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因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投保条件无法录入系统,将由承保公司直接联系本人做退费退保处理。两种保险均为自愿参保。
二、报送时间
统保工作遵循自愿原则,请区市律师所以区市为单位、局直律师所以律所为单位报送材料。因参保人数较多,为避免人员集中来协会报送材料,请各区市及律所按划分好的时间前来报送。
8月20日:局直所
8月21日:局直所
8月22日:城阳区、即墨区
8月23日:崂山区、李沧区
8月26日:西海岸新区、胶州市
8月27日:市北区、莱西市
8月28日:市南区、平度市
三、补贴比例
(一)律师职业险
律师职业险按往年惯例继续采用C方案,保费总额为72元/人,保费负担比例:1.参加2023年度考核执业三年以上(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原则上由省律协承担每人30%的保费(21.6元/人),市律协承担每人50%的保费(36元/人),律师所承担每人20%的保费(14.4元/人);2.参加2023年度考核执业三年以下(2021年1月1日以来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未参加2023年度考核的新执业律师原则上由省律协承担每人30%的保费(21.6元/人),律师所承担70%的保费(50.4元/人)(对于保额追加部分,省市律师协会不予补贴)。
(二)律师人身险
律师人身险按往年惯例继续采用A方案,保费总额为199元/人,保费负担比例:省律师协会承担每人20%的保费(39.8元/人),市律协承担每人30%的保费(59.7元/人),律师所承担50%的保费(99.5元/人)。实习人员、行政人员由律师所承担100%保费(199元/人)。若有既往病史不能投保重大疾病险可只投保意外险,律师所承担50%的保费(20.94元/人),实习人员、行政人员由律师所承担100%保费(41.89元/人)。
四、保费收缴
全省律师人身险保费收缴时间初定为9月15日前,职业险保费收缴时间初定为9月22日前。两种保险的具体汇款时间、汇款账户信息及交费方式另行通知。
5、理赔工作
投保人出险后,请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统一安排,指导理赔。职业险出险后,律师事务所应首先与所属市律师协会联系,市律师协会及时向省律师协会报备,经备案确认后,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期间对部分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听取服务意见,完善服务保障。
联系人:马杰 赵越 张晓凤
电 话: 人身险85663550、职业险85652780
附件:附件1.律师职业险统保项目方案.docx
附件2.律师事务所职业险投保确认清单.docx
附件3.律师职业险投保人员清单.xlsx
附件4.职业险发票清单.xlsx
附件5:律师人身险统保项目方案.doc
附件6:律师事务所人身险投保确认清单.docx
附件7:律师人身险投保人员清单.xlsx
附件8:人身险发票清单.xlsx
附件9:团体健康告知书.docx
附件10:个人健康告知书.docx
附件11:保险公司项目负责人.docx
附件12:保险方案及条款二维码.docx
人身险保费补贴标准解释和计算表(青岛202308).xlsx
职业险保费补贴标准解释和计算表(青岛202408)(1).xlsx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