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青岛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进一步优化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队伍结构,综合提升秘书处的服务能力,助力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共6个岗位、10人,详见《青岛市律师协会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及要求》(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青岛市律师协会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请于7月30日前填写《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备注“姓名+岗位”一并发送到邮箱qdslsxhzhb@126.com。
(二)资格审查。协会秘书处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第一轮面试,未过审的不再通知。
(三)第一轮面试。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协会进行第一轮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经第一轮面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的合理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进入笔试范围的,协会秘书处将电话通知。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者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布。
(五)第二轮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六)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因本次公开招聘各阶段入选人员均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再通知),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
2.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苟佳 洪宇欣
邮箱:qdslsxhzhb@126.com
咨询电话:0532-85652780 0532-85972652
附件:1.青岛市律师协会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及要求.doc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15日